| 劳动力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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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3-21 11:22 |
一、最低工资规定
按照《雇佣关系法》中的有关条款,全国最低工资规定如下:
年龄 2002年(每周最低工资)
17 (以下) 117.25 欧元
17 120.28 欧元
18 (以上) 127.50 欧元
超时按标准工资一倍半支付,周日和公共假日按2倍工资支付。该比率可商讨后确定。
二、法定奖金
奖金适用于所有工人,支付标准为:
三月 129.04 欧元
六月 143.93 欧元
九月 129.04 欧元
十二月 143.93 欧元
总共 545.94 欧元
三、其它各种费用:
1、国民保险费。由雇主支付职工工资10%,同时由职工支付其工资10%。
2、每年24天休假,14个公共假日,可享受病假。
如按最低工资127.50欧元计算,每名职工全年费用如下:
年均基本工资 6,629.97 欧元
法定奖金 545.94 欧元
雇主支付的国民保险费 662.56 欧元
每名职工全年总成本 7,838.47 欧元
(注:以上劳动力成本只是一般性情况。详细资料可向劳资雇佣关系局索取。电话号码:00356-21224245。)
2001年1-9月各行业平均每周工资成本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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