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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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29 20:00 |
有限责任公司是马耳他最普遍的企业单位,分为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两种。
私营公司在其章程中必须体现以下性质:
1、对转让股票的权利进行限制;
2、股东不超过50人;
3、禁止向公众发售任何公司股票和债券。
上市公司可以向公众发行股票和债券,但是必须在公司注册之后,且配有招股说明书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才可发行认购股票或债券的申请表,否则即为非法。
【注册程序】
要组建公司,必须向公司注册办公室提供股东签名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包括该公司的一些基本事实:
1、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
3、上市或私营性质;
4、公司目标;
5、注册资本金额;
6、每名股东拥有的股票数量及每股金额;
7、股东个人资料;
8、董事和公司秘书个人资料;
9、公司法定代理人。
这些情况必须以公司章程的形式登记在案。章程中还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如果是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后还必须附上一份文件,写明组建公司的总成本或估计金额,以及参与组建公司的人可获得哪些特殊利益。
一经注册,注册办公室将向公司签发注册执照,表明该公司已依法注册,经批准自注册执照上写明的注册之日起开始开展业务。
【审批时间】
审批时间长短取决于公司性质,以及所有信息和文件是否齐全。最短只需要24个小时。
【股东最低和最高数量】
股东最低数量通常为两名,在特定情况下,只有一名股东的公司亦可注册。私营公司股东最高数量为50名,上市公司股东没有最高数量限制。
【资本要求】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万马镑,并至少有两人认购。在签署公司章程时必须付清不低于股票帐面金额的25%。
私营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马镑,并至少有两人认购。在签署公司章程时必须付清不低于股票帐面金额的20%。
【公司驻地】
所有在马耳他注册的公司都必须有一家位于马耳他的办公室,并注册在案。
【董事】
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有至少两名董事。所有私营公司必须有至少一名董事。董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表明他们同意担任董事职务。董事经授权负责公司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公司秘书】
所有公司必须有公司秘书。秘书必须是个人。通常,只有一名董事的公司不可由该董事兼任公司秘书。只有在私营公司的一些特定情况下,只有一名董事的公司方可由该董事兼任公司秘书。对公司秘书一般没有具体要求,不过公司董事有义务保证公司秘书是个人,并且拥有行使职能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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