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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耳他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之国家战略》中蕴藏商机
2009-11-02 15:56  文章来源:中国驻马耳他使馆经济商务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性协定和京都议定书成员国,马耳他已承诺将同其他欧盟成员国一道,在2020年之前达到以下三大目标: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消减20%、能源利用效率提高20%、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达到20%。
  为达到这一目标,马耳他能源和农村事务部于近期向国会提交了《马耳他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之国家战略》。该报告除说明了其政策设计的基本原则外,从能源、水资源、垃圾处理和交通运输四个方面共提出九十六条节能减排措施建议。以下重点对该报告中涉及经济和商务方面的措施建议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马耳他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之国家战略》简介
(一)加强对企业和对公民的宣传教育、培育环保文化
 要求工会等社团发挥积极作用,在相应行业中贯彻节能减排理念、提高节能减排目标;
 马耳他能源局将向社会和公众宣传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和新技术,并与建筑工业委员会等联手宣传和推广节能建筑;
(二)机制和组织建设
 将在总理的直接领导下设立跨部际间的“气候变化和能源委员会”,负责相关政策的制订和实施;
 将在资源、交通、水务、能源、环保、海事等部门设立专职机构和人员。特别是将在马耳他资源局内专设“气候变化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 马耳他公平竞争办公室将定期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市场进行监督调查,消除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的障碍;
 马耳他能源公司和马耳他水务公司等国有企业将更多地引进节能、节水技术和设备。
(三)充分考虑政策的经济效益
 基于成本和收益原则,可考虑在国际市场购买碳信用度;
 国有实体可适时适量进行碳信用度(carbon credits)的投资;
 引入国家碳影子价格(National Shadow Price for Carbon);
 将气候变化应对指标纳入国家预算、国家宏观和微观经济计划以及国家统计数据指标之中;
(四)节能减排中长期计划
 马耳他能源公司将于2012年以前建成输电能力达22.5万千瓦/25万伏安的海底输电线路;
 政府将论证是否需要就建设天然气发电厂进行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 政府将论证是否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大型企业自建供能设施特别是天然气供能设施;
 政府将出台新的鼓励消费者使用节能型家电的补贴措施;
 在全国性智能电表/水表网络建成后,将出台高峰期/非高峰期不同费率的收费政策;
 在2012年彻底禁止使用白炽灯灯泡;
 在公路主干道引入智能路灯网络;
 制定耗能产品的生态设计、企业生态管理和审计的相关法规,鼓励企业获得相关认证;
 对家用电器要求标明能效指标;
 房屋建造和改造尽可能与太阳能设备兼容;
 政府将致力于发展太阳能技术,继续实施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使太阳能至少取代燃油供能的4%;
 在公共建筑上和利用专门场地采用光伏技术;
 继续关注陆地和离岸风力发电技术;
 地热技术也在考虑之列;
 扩大生物燃油市场;
 引入以可燃气为燃料的汽车;
(五)改善交通、减少交通方面的排放
 采用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和智能交通灯;
 制订鼓励远程工作的相关规定;
 在大港和斯林马海湾建立水上的士网络;
 在所有公交车辆上安装远程遥测设备以提供准确的到站时间;
 针对不同路线引进不同载客量的公交巴士;
 鼓励进一步采用电动出租车;
 在戈佐岛引入最高标准的环保公交车;
 考虑在重型车上引入能遥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装置;
 研究如何支持和便利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
 分析研究电动汽车等其它非石油动力汽车的发展并制订相应的鼓励措施;
(六)涉及垃圾处理和垃圾发电
 实施“农业垃圾管理计划”,力争达到年发电33万千瓦和移除肥粪内50%氮气的目标;
 到2015年,力争达到年分类并回收3.6万吨可循环利用垃圾、3.5万吨洁净的有机垃圾碎料的目标;
 马耳他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将继续在垃圾填埋场的覆盖和抽取有害气体方面进行投资;
最后还有四项措施涉及淡水的生产和管理,

纵观此报告,马耳他政府为达到欧盟减排的基本要求,拟对其产业政策、机构设置、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部署,将会出台更多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同时对马耳他境内企业的能耗和排放将提出新的要求,对进入马耳他市场的相关产品将制订鼓励、限制和禁止措施。从目前看,在其应对气候变化的九十六项减排措施中,重点是引进可再生能源生产技术、节能技术、高能效低排放技术,把太阳能、风能和垃圾生物能作为其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方式,将在交通运输方面更多采用高效环保和使用替代能源的车辆,在公用和民用建筑的设计和建造中对节能和使用太阳能等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二、几点建议
一方面,马耳他地小人密、能源和资源匮乏,几乎完全依赖进口矿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来满足自身能源需求。进口能源中百分之六十以上用于发电,约百分之三十用于交通运输。另一方面,马耳他缺乏能源生产、替代能源开发、节能环保技术方面的技术和产品。我国目前在风力发电、太阳能等替代能源方面和在一些节能产品方面已经具备较高水平和竞争力,我国相关企业可以在马耳他有所作为。为此建议:
(一)在2009年6月召开的中国-马耳他经贸混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双方政府已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双方重点合作领域,积极促成有关项目。我国企业应借此东风,加倍关注马耳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的商机,积极参与马耳他政府替代能源项目的招标;
(二)针对《马耳他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之国家战略》中提到的若干具体项目和产品,我国有此类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前来进行考察调研,寻找商机,我经商处将积极牵线搭桥,做好服务。
(三)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水器、风力发电在马有较明显市场潜力,我企业可利用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在马耳他尝试开展产品、技术出口或其他方式的经贸合作。
(四)根据马政府鼓励外国投资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对成本效益敏感的情况,我国内企业宜在准备参与项目的同时,就多种方式和渠道解决融资问题加以研究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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