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耳他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Ma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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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耳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关于加强防范网络欺诈行为的提示

    随着中经贸合作深入发展以及电子商务在经贸领域广泛运用,越来越多中企业和个人通过互联网主页、购物网站、电子邮件、通讯软件发布商业信息,进行联络,达成交易。电子商务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也不时成为不法分子进行商业欺诈的手段。近年来,中双边贸易中该类案件呈高发态势,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类型:(一)网购陷阱。嫌疑人利用购物网站、电子邮件发布虚假商品信息,以精美的图片和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为饵。待受害人将购物款电汇至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嫌疑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涉案商品多为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类,包括手机、U盘、平板电脑、手表、皮包、车贴等。(二)黑客入侵。作案者利用黑客技术入侵受害人邮件系统,窃取受害人银行账户信息和业务往来邮件,伺机假冒供货方以更改收款账户为名,伪造付款指令,要求受害人将货款电汇至施害人指定的帐户。(三)招摇撞骗。嫌疑人先期研究受害人公开发布的销售或商业合作信息,以采购或投资为名,约其面谈销售合同或合作意向,之后以分摊合同公证费、疏通关系、安排运输等为由索取钱财。嫌疑人具备良好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往往冒用知名企业名义,多为团伙作案,内部分工合作,扮演不同角色,并利用高档写字楼和酒店为道具。(四)偷梁换柱。嫌疑人以价值低廉或无价值货物充当合同约定的高价值货物装运发货,从贸易形式上往往没有破绽,受害人在货物到港后,付款赎单,实际验货时,才发现上当。

  为了保障中两国电子商务正常开展,建议两国企业和个人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慎开展跨国电子商务。事先可通过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多方了解对方资信状况,对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进行客观理性分析,谨防上当受骗。同时,通过防火墙等信息安全技术加强对邮件系统、网站的保护,防止商业机密被盗用或窃取。案件发生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商协会反映情况,并考虑采取适当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力争减小损失。

  为打击欺诈行为,敬请从事中经贸合作业务的企业,将发生或发现的涉嫌欺诈案例通报我处,我处将以适当方式提供必要的协助,并警示其它企业加强防范。